
一早送賴皮去上幼稚園,老師在教室門口唸著剛發生的某件事,一個同學的媽媽在他的水壺裝奶茶(老師通常不允許,水壺只能裝水),就這麼恰巧的,還沒喝就打翻了,又剛好在餐袋櫃上打翻。我跟賴皮走到教室門口,看到一旁的餐袋櫃已擦拭過了,而同學在洗手台洗著他的水壺,老師說要去打電話給家長。
“打翻飲料”這個點對媽媽們來說很敏感,尤其是奶類的,因為如果只是用清水抹布擦地板,一整天下來還會覺得地板油滑的。最好的清潔就是第一次一點洗碗精加水去擦,接著再用清水抹布再擦一次。你想這兩道程序而已,我在煩什麼?你有沒有看到打翻的飲料多少,濺出的範圍多廣,還有早上媽媽才剛拖地,今天吹南風地上都不乾…,所以不煩嗎?
帶小孩的這段日子,有時候我真的會因為自己的發怒,甚至打了兩隻的小屁股小腳,而跟他們道歉,尤其是賴皮。賴皮是大哥,是我第一個小孩,我弄不懂一些界線,是故意的?是不會?還是…。那種把魚飼料倒滿床,衛生紙整包抽出來,蛋糕吃到滿嘴滿地,在廁所門前或馬桶前面一步就尿下去,可愛這兩個字真的說不出口,真的會火大。當然,賴基就比較好點,不是說他做得好,而是媽媽的容忍度大大升級,覺得那些原來都是預期會發生的了。所以對此,我還是得給賴皮說聲抱歉,還有就是以前我一直在意我媽比較疼弟弟,我也想通了,誰叫我是老大。
再來看保母虐童的新聞,這消息固然讓人氣憤,但是有幾點值得討論。
保母不應該打小孩,就像獸醫師不該偷打兇狗,這是一樣的道理,沒有可以反駁的餘地。你會說你做媽的可以,還跟孩子道歉就好,保母怎麼不行?當然不行,這是一種職業道德,你做了這份工作,領了錢,就該如此做好你的事。你今天動手了,就是不對,你根本不適合這個工作。這個工作不是那麼簡單,平時哄哄小孩,吵鬧就動手,他們都是你的客戶,你不該越過那條線。所以我對保母跟幼教老師,甚至國小老師,都有極大的佩服,他們的容忍度簡直是媽媽的好幾十倍。
再來,這則新聞我發現了第二個問題,該名保母已經五十七歲了(新聞字面上,不知是否屬實),其保母執照在五年前取得。算算五年前,她也年過半百了,已經差不多該退休,極有可能在家抱孫,然而她卻進入職場二度就業。這樣的情況,我覺得這是社會的問題,是政府的責任,這個國家的勞工朋友過了五十,不賺都不能生活,太可怕了,難道我們要奮鬥到生命的最後一刻,不然沒飯吃嗎?或許你會說這是例外,最好是,相關部門應該查一查到底有多少例外?(這口氣是立委嗎?)
最後,一個問題,是我帶小孩這幾年來,深覺得存在家庭跟教育之間最大的問題,我的孩子五歲進幼稚園大班,我覺得理所當然,甚至有些人認為太慢。但是很多孩子在兩三歲就送進幼幼班,他們託付給老師,因為家長要工作,必須賺錢,這樣的狀況初期看來沒什麼問題。但是久了,好像孩子是老師教的,老師該負責,家長是出錢的客人,老師成了服務業。孩子出問題,怪老師怪學校,把孩子丟給老師,又不信任老師,政府要延後上課時間,又哇哇叫。我們的社會到底出了什麼問題?我們的孩子在最黏你的時期,你在哪?送他去幼稚園,接他回家,吃頓飯上床睡覺。(想著我都難過了)
台灣普遍存在一種可怕的態度,叫”卸責”,你不相信嗎?孩子說謊,老師沒教好,因為孩子都去上學怎麼會學到說謊?可怕,越早送去幼稚園,可推得越乾淨。老師責任重大,老師也是人,好嗎?他們不是你卸責的對象,他們是幫你分擔的夥伴。
但是真的必須要賺錢,我沒有說賺錢怎樣,但是你要知道你需要多少?問題到此,牽扯到整個企業界,台灣的工作環境有點變態,留下來加班的是好員工,配合加班的是好員工,為什麼不是盡快把事情做好的是好員工呢?有一個大公司很妙,勞基法裡規定多少加班時數,他組長就給你排到加滿加好,簡直有病嗎?我不懂(可能我沒當老闆,舊腦袋還在),過多的工作量,可以雇用多一個人並漸少失業率,但是公司寧願把這些工作量平均下去給員工,讓他們回家剩睡覺時間,也不願多請新員工,這樣才划算。這就是勞基法不對,要是我來改,肯定讓他們加班費貴到爆,不得不請新員工比較划算。所以這是企業的問題嗎?不,這也是政府的問題,但是目前看來,改了不久的勞基法還是沒辦法改變整個勞工的生態。
孩子是我們自己的,要讓下一代更好,就得由自己改變,或許我們無法改變大環境,就算政黨輪替。但是要相信自己,我們不一定要跟著亂七八糟的潮流走,錢夠吃飯就好,不用拿來炫耀,飯吃飽就好,孩子吃了會長大就好,不用鵝肝松露還金箔的,心自在就好,不要被公司主管牽著走。你必須要有自信,打破這一切困境,才能帶領孩子一起走向美好的未來。社會將會因為你們此時此刻的付出,漸漸更好,讓我們一步步地淘汰那些舊有的腐敗,相信媽媽爸爸們一定可以做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