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點不想談這個新聞,尤其昨天才接到安樂的CASE,還好我的朋友圈都是明理的人,沒有那種哭天喊地的濫情。我曾想這個新聞怎麼跟孩子談?剛好賴皮看了[小獸醫大志願],這一本我已經帶進了安樂死的事件。
怎麼說這件事?當年口蹄疫爆發,接著是SARS,和平醫院的新聞上電視時,我弟問了我一個問題,為什麼口蹄疫可以控制下來?而SARS卻…(其實不是相關職業的人還是不解)
我回答,因為全面撲殺,但SARS,總不能對人全面…(但至今武漢肺炎可見,確實有**政府….)。所以很明顯可見的一個差別,叫”人”與”動物”。只是我不知道十幾二十年後,這動物還分”可愛”或”不可愛”,”有毛”或”沒毛”,動保團體為了走私貓炸鍋,當然對防疫而言,是無法退讓的界線,根本無需道歉,反而要接受道謝才是。
一隻兩年前發現骨癌的老黑狗撐到昨天,多處褥瘡,無法行走,極度消瘦,幫牠抽針時,我真的好想哭。我依然記得兩年前牠走進獸醫院的身影,完全不對勁,趕緊轉診給院長,就這樣多了兩年,飼主離開前再三道謝。光是這樣一個安樂的CASE,我們心情是多麼沉重,更何況是154個健康的生命,這背後有多大的痛楚,不是你我所能理解感受的。
有人說修法。說實在的我也想修法,動物在法律不在是以”物品”看待,而是以”生命”來對等,虐待狗貓致死的,無期徒刑或死刑好了,所以走私動物,看死幾隻就算幾個死刑…誰理我!動保團體要的不是這樣,他們要的是可以隔離檢疫(類似入境14天防疫旅館),然後什麼開放認養(這時就會說認養代替購買),問題是狗貓有些疾病潛伏期超長,不是14天可以解決(這很多專業獸醫師都說過)。所以很多事情,不要雙重標準,一旦有了雙重標準,就會有三重四重…
還有人談到外來種原生種,說什麼這地球環境上的生物早已混來混去(走私或正常管道),會這樣講的人,簡直不懂生態,不懂就算了還直接放棄,你今天看到可愛貓咪這樣講,可是你知道嗎?台灣有多少人在為生態努力嗎?走入寵物店偷算外來種的販賣隻數(明明是賴的事,我進去像賊一樣看店家賣什麼兩生類…),還有半夜去巡田水逛山路移除外來種等等。生態這種東西,要毀掉真的很容易,走私真的可怕,要維護下去真的需要所有居民的共識。
希望不要再有憾事發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