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襲

>>創作就應該學習上帝,鮮少雷同

還記得引起軒然大波的便當文嗎?
三個作者都煞有其事地說是自己的親身經驗
除去輿論撻伐的點  我想這網路抄襲的程度也太迅速了吧
到底他們是想要怎樣?  贏得許多『分享』 贏得許多『讚』
這樣流傳的文章一仔細查就有三篇雷同  相似度極高
說自己聽說的  說自己想得到認同所以用第一人稱
但想想  好像沒有人覺得有抄襲的問題!?
只有少數報導指出某篇文章的出現時間最早  僅僅如此而已
顯然  抄不抄襲  不太重要  不是重點 
因為它是篇有爭議的文章  只要約談他們  知道真實性即可
記者追打幾天的新聞就夠了
然而事情落幕  我卻覺得毛骨悚然 
這網路上  有多少文章是少數人認真打出來的  其餘都被改幾個字就改作者了
天呀!  這表示什麼?
沒有原創力  而且沒人在乎原創  轉PO  分享  轉PO 分享
這足以抹滅自身的文化
凡事都應該用心去體驗  用真誠去敘述  那才是自己的東西
我想比較慢發表的兩個人  應該問一下律師
如果說是抄襲的  罪會不會比較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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